💼 勞動節快到了,你的加班費算對了嗎?
每年五一勞動節,最多人問的問題就是:「老闆叫我勞動節來上班,工資怎麼算?」
台灣《勞動基準法》對法定假日和加班費有明確規定,但實際計算起來涉及月薪換算、時薪計算等步驟,很多人算完都不確定自己算對沒有。
這篇用最直白的方式說清楚,順便提供計算範例,讓你知道自己的加班費或特休換現金該拿多少。
📅 勞動節是什麼性質的假日?
依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37 條及內政部公告,5 月 1 日勞動節屬於法定休假日(俗稱法定假日)。
法定假日與一般例假日(週六日)的差異:
| 假日類型 | 法律依據 | 加班費規定 |
|---|---|---|
| 法定假日(如勞動節、元旦) | 勞基法第 37 條 | 雇主原則上不得使勞工出勤;若出勤,工資加倍 |
| 休息日(通常是週六) | 勞基法第 24 條 | 可安排出勤,但須依規定給加班費 |
| 例假日(通常是週日) | 勞基法第 36 條 | 原則上不得出勤 |
2026 年 5 月 1 日是週五(法定假日),雇主在未徵得勞工同意的情況下,不能強制要求出勤。
💰 勞動節出勤的工資計算方式
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勞動節出勤,工資計算方式如下:
法定假日出勤工資公式
依勞基法第 39 條,法定假日出勤:
當日薪資 = 平日時薪 × 出勤時數 × 2(雙倍工資)
例外:勞工同意以補假代替,則只需補給等值假日,不另給雙倍工資。
時薪計算方式
月薪制員工需先換算出時薪:
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
(以每月 30 天、每天 8 小時為基準)
📊 計算範例
範例一:月薪 3 萬 5 的員工,勞動節出勤 8 小時
步驟 1:算時薪
35,000 ÷ 30 ÷ 8 = 145.83 元/小時
步驟 2:算當日加班費
145.83 × 8 × 2 = 2,333 元
這 2,333 元是當天應得的全部工資(包含原本當天的基本工資)。
💡 注意:有些雇主只給「多出的那一倍」,這是錯誤的做法。依法規定,當天工資整天都應該按 2 倍計算(即當天正常工資 1,167 元 + 加班補貼 1,167 元 = 2,333 元)。
範例二:月薪 4 萬的員工,勞動節出勤 4 小時後的加班費
時薪 = 40,000 ÷ 30 ÷ 8 = 166.67 元/小時
當日工資 = 166.67 × 4 × 2 = 1,333 元
🗓️ 特休換現金怎麼算?
每年年底或離職時,若有剩餘特休沒用完,勞工有權利要求雇主折算工資。
特休計算公式
每天特休換算金額 = 月薪 ÷ 30
| 月薪 | 每天特休換算金額 |
|---|---|
| NT$30,000 | NT$1,000 |
| NT$35,000 | NT$1,167 |
| NT$40,000 | NT$1,333 |
| NT$50,000 | NT$1,667 |
| NT$60,000 | NT$2,000 |
特休天數規定(依年資)
| 年資 | 年度特休天數 |
|---|---|
|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| 3 天 |
|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| 7 天 |
| 2 年以上未滿 3 年 | 10 天 |
| 3 年以上未滿 5 年 | 14 天 |
|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 | 15 天 |
| 10 年以上 | 每多一年加 1 天,最多 30 天 |
📋 常見加班費計算規則整理
一般工作日(平日)加班費
依勞基法第 24 條:
| 加班時段 | 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超時第 1–2 小時 | 時薪 × 1.34 倍 |
| 超時第 3–4 小時 | 時薪 × 1.67 倍 |
休息日(週六)出勤加班費
| 加班時段 | 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前 2 小時 | 時薪 × 1.34 倍 |
| 第 3–8 小時 | 時薪 × 1.67 倍 |
| 超過 8 小時 | 時薪 × 2.67 倍 |
注意:休息日出勤,不論實際工作幾小時,時數計算以最少 4 小時起算(工作 2 小時視為 4 小時計算)。
法定假日(如勞動節)出勤
| 加班時段 | 計算方式 |
|---|---|
| 不超過 8 小時 | 時薪 × 2 倍 |
| 超過 8 小時部分 | 時薪 × 3 倍 |
⚖️ 雇主常見的違法行為
了解自己的權益,避免被不合法的安排剝削:
1. 強迫在法定假日出勤
法定假日(含勞動節)原則上不得強制出勤,若雇主要求出勤需勞工同意。若雇主強制要求且未給雙倍工資,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。
2. 加班費用「補休」代替但不給選擇
法律規定,加班費可以用補休替代,但必須勞工同意,不能單方面強制換補休。若補休後補休假未能使用(如離職),仍需折算工資。
3. 月薪制員工「沒有加班費」
這是常見的誤解。月薪制員工並不等於放棄加班費。只有「責任制(工作時間因工作特性不受限制)」的特定職業,才有可能適用不同計算方式——且需勞工局核准。
4. 特休「用不完就算了」
勞工未使用的特休,雇主必須折算工資支付。若雇主要求「年度特休不換算」,可向勞工局申訴。
🏛️ 申訴管道
若發現雇主違反勞基法:
- 各縣市勞工局:現場申訴或電話
-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:24 小時服務,免費諮詢
- 線上申訴:勞動部「勞動法令查詢系統」
- 勞資爭議調解:縣市政府提供免費調解服務
常見問題 FAQ
Q1:勞動節出勤,雇主說「補假」就不用給加班費,這樣合法嗎?
法定假日出勤後以補假替代加班費,需要勞工同意,且補假天數需等值(出勤 1 天補 1 天假)。若勞工不同意補假,雇主必須給雙倍工資。
Q2:派遣員工適用同樣的加班費規定嗎?
派遣員工在勞動條件上受要派單位(實際工作的公司)的規範,但加班費計算仍依勞基法規定,派遣公司需依法支付。要派單位的假日安排也必須符合勞基法規定。
Q3:試用期員工的加班費也要算嗎?
是的。台灣勞基法並無「試用期員工」的特別規定,試用期員工同樣受勞基法保護,加班費計算方式相同。
Q4:勞動節如果遇到颱風,颱風假的工資怎麼算?
颱風假(天然災害假)不算在法定假日範圍內,單獨適用天然災害假薪資規定。若颱風假當天仍出勤,依據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指導原則,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(但正式規定依各縣市公告為準)。
Q5:外籍配偶或外勞適用同樣規定嗎?
在台灣受《勞動基準法》規範的工作者(包括外籍工作者),均適用相同的加班費和假日規定。
總結
勞動節是屬於所有勞工的節日,也是了解自己勞動權益的好時機。
把握幾個重點:
- 法定假日不能被強迫出勤,若出勤需雙倍工資
- 加班費按勞基法計算,月薪制員工仍有加班費
- 特休用不完可換錢,年底前注意剩餘天數